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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

一、应提供的申请书件

  1、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;

  2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,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,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(原件经比对后退还);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
二、具体要求

  1、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。

  2、申请人应在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上加盖其印章。

  五、规费的缴纳

  每件优先权申请应缴纳规费100元。

 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。

三、《优先权证明文件》的领取

  申请书件齐备,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,商标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《优先权证明文件》。

 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商标局则将《优先权证明文件》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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